2007年7月16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六版: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这起劫案给房东提了个醒:
单身女性不要随便陪人去看房
南剑 小叶

  “要出租房子,最好找正规的租房中介;陪人家看房子时,最好找人一同前往”。说起自己半年前的遭遇,嘉兴的一位女房东至今还心有余悸。自己随手在街头张贴的租房小广告,不但没将房子租出去,反而身陷恶人的抢劫圈套,还差点搭上了价值6万多元的爱车。
  今年1月21日,女房东接到了一名陌生男子打来的电话,说他们看到了她张贴的店面房出租广告,有意承租,想来看房子。女房东当即与对方约好了时间,考虑到自己单身一人,临行前还约了一个小姐妹同往。等女房东与小姐妹来到出租店面,果然有二个人在等着,但对方说老板有事,另约时间。
  第二天,对方又约女房东看房,因见过一面,女房东放松了警惕,一人驾车赴约。“楼下条件不错,我们到楼上包厢看看”,女房东不知是计,随“房客”上了二楼。“这包厢内空调好吗?”女房东又跟着“房客”进入了最里面的6号包箱。这时,一名房客向她亮出了刀子,女房东想转身,门已经被另一人堵上。很快,女房东手脚被绑,惊慌中被迫将现金、银行卡、密码交出……“车子我们借用一下”,得手后“房客”扬长而去。被绑的女房东最后靠打破一只瓷瓶,慢慢用碎瓷片割破手上的胶带才得以脱身,并迅速向警方报案。警方在嘉兴郊区的路边找到了被“房客”丢弃的轿车。
  7 月4日,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经精心策划,以看出租房为诱饵实施的抢劫案作出了判决,湖南籍被告人何某、刘某分别被处5年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1万元。
  在法庭上,被告人何某供述:他们从街头一些店面房出租的广告中得到了来钱的“灵感”。出租房内一般没有其他人;要出租房子的都是有钱人;选择的目标最好是单身女子。他们之所以没有在第一次下手,就是因为女房东还约了小姐妹一同前往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南剑  小叶)